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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南永州蓝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建安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湖南永州蓝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项目已由蓝山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蓝发改投【2017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蓝山县供电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安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网湖南永州蓝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建安工程

2.2  建设地点:蓝山县创业大道和承丰大道交汇处

2.3  规模(结构类型、层数、建筑面积及总投资额等):总建筑面积约5593平方米。地上六层,地下一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采用PHC管桩。建安工程造价约2085万元。

2.4  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36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

2.7  招标范围:国网湖南永州蓝山县供电公司生产综合楼建安工程,主要包括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强弱电、火灾报警、防雷接地及视频监控)、消防工程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围墙、道路、地坪、停车位、绿化工程、室外给排水及室外电气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本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且均无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6个月(20176月至201711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段标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与书面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邮箱(3576598725@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8 1 23 9 00 分,地点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东临芙佳花园小区,南临富春山小区))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同时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蓝山县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人: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湘能创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01号康园体育中心西侧三楼

      人:单林、陈英伟

        话:0731-899484358994846218153310299

        真:0731-89948438

                                                         2017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