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整体修缮设计项目长沙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整体修缮设计项目
【发稿时间 :2018-01-05】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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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整体修缮设计项目已由海关总署以财务函[2017]2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整体修缮设计项目
2.2建设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院内。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长沙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整体修缮工程,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建筑面积16905平方米。申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给排水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改造(含海关缉私楼)、强弱电系统改造、中央空调系统改造、外墙维修与门窗检修、室外工程改造 。
2.4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5工程投资:工程投资估算约2350.08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范围主要有长沙海关总关业务技术用房及附属用房整体修缮方案(含前期现场勘测、排查服务)、室内效果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装饰装修设计、给排水、弱电、强电、电气、消防、暖通等专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的技术服务等全部内容。
2.8设计工期要求:
2.8.1总设计周期为6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按工程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后续服务。
2.8.2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
2.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同类建筑类似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3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和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一个及以上面积16000平方米以上的同类建筑类似设计业绩(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建设单位证明作为补充资料)。
3.4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相关专业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如果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7年7月-2017年1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
3.7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处于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参与投标期限内。
3.8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4.1补偿方式: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设计补偿,其中第二名至第五名各补偿1万元。其中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中标人,招标人按照合同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 给予设计补偿费(设计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4.2设计补偿费的支付方式:招标人支付,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1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超过报名时间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2报名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携带以下证书及证明原件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报名: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等级证书副本;③入湘施工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④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证和职称证;⑤单位类似业绩和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⑥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相关专业负责人2017年07月至2017年12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⑦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亲自到场报名,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7日10:00时(北京时间)
6.2开标及投标地点: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验证需提交的资料
6.4.1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开标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和本人身份证原件;
6.4.2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海关门户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监督电话0731-88950074。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沙海关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678号
联系人:韦科长、陈科长
电话:0731-84781030、84781320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联系人:齐蕾蕾、胡婷
电话:0731-89968302、85213733
传真:0731-89968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