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2-11】 【作者 :】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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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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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发布 | ||
投标文件递交 |
2018年度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
勘察设计(SJ1-SJ4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度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养护计划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见附件3-1。
2.2 招标范围:2018年度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所管辖范围内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工程设计工作(不含路基边坡处治、机电工程、安全评价重点路段优化设计及2018年度国家高速公路网标志标牌相关设计)。
2.3 标段划分:本次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招标设4个标段,标段划分及主要服务内容见下表:
标段划分 |
管理处 |
主线、联络线里程(km) |
主线、联络线合计里程(km) |
主要服务内容 |
SJ1 |
长沙管理处 |
331.385 |
1216.21 |
所管辖范围内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工程设计工作(不含路基边坡处治、机电工程、安全评价重点路段优化设计及2018年度国家高速公路网标志标牌相关设计)。 |
岳阳管理处 |
341.271 |
|||
株洲管理处 |
410.786 |
|||
湘潭管理处 |
132.768 |
|||
SJ2 |
常德管理处 |
272.902 |
862.59 |
|
张家界管理处 |
127.309 |
|||
湘西管理处 |
462.379 |
|||
SJ3 |
怀化管理处 |
524.223 |
1174.417 |
|
娄底管理处 |
206.939 |
|||
邵阳管理处 |
443.255 |
|||
SJ4 |
衡阳管理处 |
417.889 |
1308.826 |
|
郴州管理处 |
590.706 |
|||
永州管理处 |
300.231 |
2.4 勘察设计周期:
2.4.1 自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单之日起15-30日内进行工程测量及工程勘察(如有)、编制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文件、编制技术规范、编制交通组织方案设计文件;施工配合、提供相关技术交底、养护工程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和招标人要求的相关文件以及工程完工后的竣工图编制、参加交(竣)工验收。
2.4.2 后续服务:勘察设计服务期暂定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满足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 4 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2 个标。招标人不接受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3]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11日至2018年3月6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2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在报名现场取得报名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3月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至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招标人定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时举行公开开标。
6.2 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4 投标人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到以下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九峰支行
账号:第 SJ1标段:84318999910100030001999
第SJ2标段:84318999910100030002001
第SJ3标段:84318999910100030002002
第SJ4标段:84318999910100030002003
投标保证金金额:每个标段人民币 贰 万元整。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和未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
7.2招标人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公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十天前结束。
9.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3:投标人须知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地 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731-89757092
传 真:0731-8975709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金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新姚南路222号御邦国际广场712室
邮 编:410004
联系人:黄先生 朱先生
电 话:15874065980 0731-84434718
传 真:0731-84434718
2018年2月11日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J1-SJ4标段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
注:
1.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表2 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SJ1-SJ4标段 |
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复之日为截止日),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的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且单个合同结算价不低于50万元。 |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4.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设计任务,是独立设计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设计。
5.业绩计算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之日为截止日。表后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若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可提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等证明材料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6.业绩以合同结算价为准。合同结算价指设计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设计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7.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3 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和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情形。 |
注:
1.投标人须知第1.4.3项中第(9)、(10)、(12)、(15)项以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2.应附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表4 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
人 员 |
最低要求人数 |
资格要求 |
SJ1-SJ4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人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4]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4.若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则每个标段必须提供不同的人员。若不同标段使用同一个人员,其相应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表5 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标段 |
人 员 |
最低要求人数 |
资格要求 |
SJ1-SJ4标段 |
路面分项 负责人 |
1人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具有8年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经验,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作为路面分项负责人主持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合同的勘察设计工作。 |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路面分项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拟委任的路面分项负责人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且未被取消资格。
2.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3.投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路面分项负责人进场,否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4.若投标人投多个标段,则每个标段必须提供不同的人员。若不同标段使用同一个人员,其相应标段投标将被否决。
附件2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名与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文件得分也相等,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
2.1.1 |
第一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1)开标形式评审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 (2)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3)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
(2)投标保证金 |
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采用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的,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
||
(3)投标人名称 |
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
(4)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或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且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5)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6)联合体投标人 |
/ |
||
(7)备选投标方案 |
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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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1)开标形式评审 |
(1)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2)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3)报价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与投标文件封套上标记的标段号一致。 |
|
2.1.1 |
第二信封形式评审标准 |
(2)投标人名称 |
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3)投标函 签字盖章 |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全本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
||
(4)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辩;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5)联合体投标人 |
/ |
||
(6)备选投标方案 |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设计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2)资质要求 |
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1)的规定,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项规定。 |
||
(3)业绩要求 |
业绩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2)的规定。 |
||
(4)信誉要求 |
信誉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3)的规定,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5项规定。 |
||
(5)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4)的规定。 |
||
(6)分项负责人 |
分项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表5)的规定。 |
||
(7)联合体投标人 |
/ |
||
(8)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和最近一个信用评价周期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最近两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最近三个信用评价周期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情形。 |
||
(9)其他情形 |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8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报价 |
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2)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3)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4)质量标准 |
投标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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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6)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7)技术建议书 |
符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
(8)分包 |
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
||
(9)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7)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8)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一)技术建议书 a.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8分 b.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及其对策措施 10分 c.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10分 d.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10分 e.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分 (二)主要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2分 (三)业绩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20分 (四)履约信誉 投标人的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五)评标价 10 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将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及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形式评审的合格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合格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基准价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如果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四 位小数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2.2.4 (1) |
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8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8分 |
根据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计分,合理计6.4~8分,较好计4.8~6.4分,一般计4.8分。 |
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分 |
对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的程度计分,分析透彻计4~5分,较好计3~4分,一般计3分。 |
||
对策措施 |
5分 |
根据投标人对策措施的好坏计分,措施可行计4~5分,较好计3~4分,一般计3分。 |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10分 |
根据投标人对勘察设计量的估计情况及对勘察设计计划安排的合理程度,合理计8~10分,较好计6~8分,一般计6分。 |
||
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 |
10分 |
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计分,措施可行计8~10分,较好计6~8分,一般的计6分。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分 |
安排及保证措施是否合理计,合理计4~5分,较好计3~4分,一般计3分。 |
||
2.2.4 (2) |
业绩及主要人员评分标准 |
养护工程勘察设计类似项目业绩 |
20分 |
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表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计16分,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每增加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且单个合同结算价不低于50万元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4分。 |
||
项目负责人、分项负责人资历和业绩 |
22分 |
满足招标公告附件1(表4、表5)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要求的,计17.6分;项目负责人: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业绩加1.2分,最多加2.4分;分项负责人:最近5年内(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每增加1个作为路面分项负责人主持过高速公路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业绩加1分,最多加2分。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价 |
10分 |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E1是投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 E2是投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 0分。 |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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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4) |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人的信誉 |
5分 |
信用等级按以下规定认定: 上年度未列入交通运输部和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设计企业信用等级名单的设计企业,在湖南省交通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时,信用等级按B级对待。 上年度已同时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名单的设计企业,在湖南省交通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时,信用等级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为准。 上年度未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信用等级名单,但已列入交通运输部信用等级名单的设计企业,在湖南省交通建设市场参与投标时,信用等级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认定,但不高于A级。 设计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等级按照联合体成员中最低信用等级方认定。 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原则上为1年。下一年度企业在湖南省设计市场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信用评价等级按以下原则延用1年: (一)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A级的,按A级延用; (二)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A、B、C级的,按原等级延用; (三)上一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按C级延用。 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湖南省公路水运设计市场确定,但不高于其在湖南省公路水运设计市场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 设计企业有严重失信行为且直接定为D级的,至下一年度信用评价时,定为D级未满12个月,则下一年度信用等级仍确定为D级;满12个月后,自第13个月开始信用等级从D级上升至C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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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3.1.2 |
偏差 |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规定的偏差范围,或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
(2)有以他人名义投标、与他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5]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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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投标报价修正 |
原款末增加: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
3.1.4 |
投标报价修正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
3.1.5 |
投标报价修正 |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
3.4.3 |
评标结果 |
增加3.4.3款如下 评标报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
3.4.4 |
评标结果 |
增加3.4.4款如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3.4.5 |
评标结果 |
增加3.4.5款如下: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评标委员会按SJ1标段、SJ2标段、SJ3标段、SJ4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若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得分最高,则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标明的先后顺序确定投标人为其中2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视为投标人放弃推荐资格,依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3.5 |
重新招标 |
增加3.5款如下: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7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勘察招标文件》(2017年版)
附件3 :投标人须知附件
附件3-1 工程项目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 2018年度高速公路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SJ1-SJ4标段)
1.2 概述
1.2.1本次SJ1标段招标共包含长沙、岳阳等4个管理处的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等任务,设计里程合计1216.21km(其中主线里程1068.986km、联络线里程147.224km)。各管理处所管辖路段如下:
①长沙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临长高速(长沙段,2002年通车)、长湘高速(长沙段,2012年通车)、浏醴高速(长沙段,2012年通车)、大浏高速(2012年通车)、长沙绕城高速(东北东南段,2013年通车),里程小计331.385km(其中主线里程305.777km、联络线里程25.608km),桥梁共347座、隧道共25座;
②岳阳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临长高速(岳阳段,2002年通车)、通平高速(2012年通车)、石华高速(2013年通车)、杭瑞高速大岳段(2015年通车23.194km,2016年通车49.912km),里程小计341.271km(其中主线里程293.874km、联络线里程47.397km),桥梁共258座、隧道共9座;
③株洲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莲易高速(1994年通车)、衡炎高速(株洲段,2009年通车)、炎陵炎睦高速(2012年通车)、浏醴高速(株洲段,2012年通车)、醴茶高速(2013年通车)、垄茶高速(2013年通车)、炎汝高速(株洲段,2013年通车),里程小计410.786km(其中主线里程343.788km、联络线里程66.998km),桥梁共348座、隧道共49座;
④湘潭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潭邵高速(湘潭段,2002年通车)、韶山高速(2008年通车)、长湘高速(湘潭段,2012年通车)、潭市互通(2013年通车),里程小计132.768km(其中主线里程125.547km、联络线里程7.221km),桥梁共162座。
1.2.2本次SJ2标段招标共包含常德、湘西等3个管理处的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等任务,设计里程合计862.59km(其中主线里程765.149km、联络线里程97.441km)。各管理处所管辖路段如下:
①常德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常张高速(常德段,2005年通车)、常吉高速(2008年通车),里程小计272.902km(其中主线里程252.272km、联络线里程20.63km),桥梁共237座、隧道共19座;
②张家界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常张高速(张家界段,2005年通车)、张花高速(张家界段,2013年通车),里程小计127.309km(其中主线里程117.786km、联络线里程9.523km),桥梁共169座、隧道共18座;
③湘西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常吉高速(湘西段,2008年通车)、吉茶高速(2012年通车)、吉怀高速(湘西段,2012年通车)、张花高速(湘西段,2013年通车)、凤大高速(2013年通车)、龙永高速(2015年通车57.325km,2015年通车33.761km),里程小计462.379km(其中主线里程395.091km、联络线里程67.288km),桥梁共458座、隧道共114座。
1.2.3本次SJ3标段招标共包含怀化、娄底等3个管理处的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等任务,设计里程合计1174.417km(其中主线里程951.787km、联络线里程222.63km)。各管理处所管辖路段如下:
①怀化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怀新高速(2007年通车)、邵怀高速(怀化段,2007年通车)、吉怀高速(怀化段,2012年通车)、怀通高速(2013年通车)、怀化绕城高速(2014年通车),里程小计524.223km(其中主线里程415.47km、联络线里程108.753km),桥梁共666座、隧道共119座;
②娄底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潭邵高速(娄底段,2002年通车)、娄新高速(2012年通车)、新溆高速(娄底段,2013年通车)、娄衡高速(娄底段,2016年通车),里程小计206.939km(其中主线里程173.513km、联络线里程33.426km),桥梁共266座、隧道共15座;
③邵阳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邵怀高速(邵阳、安江段,2007年通车)、潭邵高速(邵阳段,2002年通车)、洞新高速(2013年通车)、邵坪高速(2015年通车),里程小计443.255km(其中主线里程362.804km、联络线里程80.451km),桥梁共399座、隧道共31座。
1.2.4本次SJ4标段招标共包含衡阳、郴州等3个管理处的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等任务,设计里程合计1308.826km(其中主线里程1113.35km、联络线里程195.479km)。各管理处所管辖路段如下:
①衡阳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衡枣高速(衡阳段,2003年通车)、衡炎高速(衡阳段,2009年通车)、耒宜高速(衡阳段,2001年通车)、衡桂高速(衡阳段,2012年通车)、衡大高速(2005年通车)、娄衡高速(衡阳段,2016年通车),里程小计417.889km(其中主线里程335.755km、联络线里程82.134km),桥梁共333座;
②郴州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耒宜高速(郴州段,2001年通车)、桂武高速(2012年通车)、衡桂高速(郴州段,2012年通车)、郴宁高速(郴州段,2012年通车)、汝郴高速(2012年通车)、炎汝高速(郴州段,2013年通车),里程小计590.706km(其中主线里程503.594km、联络线里程87.112km),桥梁共576座、隧道共74座;
③永州管理处现管辖路段有衡枣高速(永州段,2003年通车)、道贺高速(2011年通车)、郴宁高速(永州段,2012年通车)、宁道高速(2012年通车),里程小计300.231km(其中主线里程273.998km、联络线里程26.233km),桥梁共272座、隧道共6座。
2. 计划工期
勘察设计服务期暂定为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3. 招标范围
本次养护中修工程(不含路基边坡处治)勘察设计招标设SJ1、SJ2、SJ3、SJ4共4个标段,主要服务内容为:所管辖范围内全线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安全设施、绿化、房建工程设计工作(不含路基边坡处治、机电工程、安全评价重点路段优化设计及2018年度国家高速公路网标志标牌相关设计)。
[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招标文件所列“单位负责人”均作本条所释)。
[2]控股,是指出资额(持股)占股本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招标文件所列“控股”均作本条所释)。
[3]管理,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招标文件所列“管理关系”均作本条所释)。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5]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