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18-08-09】 【作者 :湖南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阅读次数:】
泸溪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
补充通知(第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工程量清单中“贰-措施项目”表格下说明现修改为“说明: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文明施工措施费和安全防护措施费)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计取,为不可竞争费。”
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以本补充通知“附件--第2节 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湖南湘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9日
附件--第2节专用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