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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7#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7#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第1次答疑澄清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7#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澄清答疑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投标人对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阳光公寓7#楼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的招标文件疑问答复如下:

问题1:按照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负责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完整基础资料(现提供的资料不全),请提供已有的正式研究成果及相关的规划资料,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方案》等。

答:项目已有的资料已上传,请自行查阅下载。

问题2: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3.2.3中“5、提交以上原件扫描件的真实性承诺函,以及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因早年很多职称证书是通过评审获得,在网上均无查询路径。请明确:如无法提供证书查询网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真实性承诺函,并在承诺书中明确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答:格式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招标文件第8页“2.6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概算总投资 5699.21 万元,工程费用4697.4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46.95 万元,预备费454.84万元)”与第15页“1.1.7代建投资控制目标:5699.21 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前后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以哪处为准?

答:格式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招标文件第9页“2.10代建周期: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 570 日;竣工验收合格后 6 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与第15页1.1.8“代建周期: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为570日;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但本文件所附表格中所列“代建周期”可用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的时间填报。。”前后表述不一致,请明确代建范围以哪一处为准?

答:格式内容,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延期:

本项目的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2023年11月1日9时延期至2023年11月20日9时。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修改,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

四、本次招标接受代建主管部门监督。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局),电话:0731-8999157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名称: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487号

联系人:阳斌

联系电话:15773813275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吴景阳(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13207388522

电子邮箱:819404643@qq.com

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签于 2023/10/27 11: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