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商学院萃雅学生公寓区3-6栋以及国际商学院宿舍楼内部维修改造项目项目第一标段标段(包)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发稿时间 :2018-07-09】 【作者 :】 【阅读次数:】
日程安排
活动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招标公告发布 |
|
|
投标文件递交 |
|
|
各投标人:
现对湖南商学院萃雅学生公寓区3-6栋以及国际商学院宿舍楼内部维修改造项目第一标段澄清和答疑内容回复如下,本澄清和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第5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2与本页最后“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有分歧,而2.2.4(2)款“详见本章附表3-12”,请明确是投标报价评审计分是否为招标文件第83页"附表3-1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
答:确认投标报价评审计分以招标文件第83页"附表3-13: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为准。
2、招标文件第51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信誉评分标准中诚信等级加分未作说明,且标准为“详见本章附表3-10”,而附表3-11才是信誉评分计分表,其中诚信等级有加分。请明确。
答:确认信誉评审计分以招标文件第80页“附表3-11信誉评审计分表“为准。
3、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须知前附表3.1.1中“投标保证承诺函”是否指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书”?请明示。
答:投标须知前附表3.1.1中“投标保证承诺函”就是指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保证金承诺书”。
主动澄清内容:
1、本项目已提供相匹配的施工图纸及清单,不取消技术标中关于施工平面布置图的要求。
2、本项目非BIM项目,技术标第10条BIM管理体系及措施不需要提供。
3、招标文件第10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修改为“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投标函部分、商务标部分、技术标部分。”
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答疑补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湖南商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天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