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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答疑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就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提问答复如下:

问题1按照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招标人负责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完整基础资料(现提供的资料不全),请提供已有的正式研究成果及相关的规划资料,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方案》等。

回复:项目已有的资料已上传,请自行查阅下载。

问题2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格式中(一)投标函落款处“法定授权代表(签章)”请问是否为加盖法定授权代表电子签字印章?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9需要特别补充告知的其他内容第33.8项。

问题3招标文件第15页投标人须知1.1.7代建投资控制目标:总投资估算13340.53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8979.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43.89万元,预备费1002.36万元,教学、实训设备购置费 2314.63万元。代建投资控制目标为11025.9万元(以代建范围内最终批准的工程概算投资额为准)(代建范围如包含二次装修,投资控制目标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 招标文件第20页投标人须知7.3.1履约担保金额:不低于代建范围内项目估算总投资(阶段性代建为项目概算)的1%(为代建合同代建服务费金额的10%)。 请问履约担保金额是以项目估算总投资13340.53万元为取费基数还是以代建投资控制目标11025.9万元为取费基数?

回复:履约担保金额以代建投资控制目标:11025.9万元为取费基数。

问题4招标文件P183.2.34代建项目经理经验证明材料原件:监理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及监理业务手册及省级以上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打印件,如若以上文件中的相关评审投资总额指标不一致时,是否是以合同协议书中体现的投资总额为准?

回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1.1款或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附表4-9:商务评审评分表中的备注。

问题5招标文件19页中要求:“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智能建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代建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实际上保证金打款过程中用途栏最多只能备注16个字,字数已超过无法备注完全,请明确可否备注“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代建”?

回复:保证金备注“城建职院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代建招标”。

、本项目的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三、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监管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管部门为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会,电话: 0731-89991575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

联系人:李建炎

联系电话:0731-58662919

招标代理机构: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聚富路7

联系人:肖平 文勇 刘婷

联系电话:0731-52437558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3/10/20 16:07:58

附件: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