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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办公设备

泸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更正公告

一、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7]008388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泸溪县人民法院审判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38


原报名截至时间:2018316日下午1700

延期报名截至时间:2018316日下午1700


原公告开标时间:2018330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18412 09:00

四、更正内容:

1、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第二节 商务要求/三、其它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1)嵌入式全高清庭审集控系统,须提供相应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2)开庭公告系统,须提供相应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3)诉讼服务接待系统,须提供相应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4)法院档案管理系统,须提供相应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5)电子卷宗管理系统,须提供相应系统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以上五项投标人均需承诺满足省高院信息化建设要求,能够和省高院系统实现无缝对接,提供承诺函原件。

 

2、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第二节商务要求:

(1)  交货时间:变更为: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  交货方式:变更为:中标人负责货物的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

(3)  响应时间:变更为:接受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故障或提出解决方案(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原件及实施方案对本项内容进行支撑,否则视为未响应该项内容)。

(4)  售后服务要求:变更为:供应商在湖南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需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及售后服务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微信、手机;售后维修服务响应时间需在联系之后当天;解决故障的时间必须在48小时之内。

 

3、第六章综合评分表整体变更为:

 

综合评分法

 

采购项目定标方式

整体

 

适用范围

1

 

评审因素及权值

 

评审因素

权值范围

 

技术部分

0.5

 

商务部分

0.2

 

价格部分

0.3

 

综合评分表

评审因素

计分因素

分值

计分标准

技术部分(F1)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

100.0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的计100分,一般技术条款( 非“★”条款)每负偏离一项扣10分 ;如应答时缺项,则视同负偏离处理。

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

———————————×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

———————————×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商务部分(F2)

投标文件的编制及完整性

22.0

投标文件的格式完全响应,按顺序编制,有目录、页编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计2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2分,扣完为止。

产品及方案的先进性与适用性

25.0

根据投标人的设备先进程度,配置合理性,技术成熟度,运行稳定性,安全可靠程度、施工组织方案完善程度(进度计划、货物计划、人员配置计划、安全措施)分档计分:优计25分,良计15分,一般计8分,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优——设备先进,配置合理,技术成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施工组织方案完善; 良——设备先进,配置欠合理,技术欠成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施工组织方案完善; 一般——设备先进,配置欠合理,技术欠成熟,运行稳定,安全可靠、施工组织方案欠完善; 差——设备欠先进,配置欠合理,技术欠成熟,运行欠稳定,安全欠可靠、施工组织方案欠完善;

业绩

28.0

投标人自20151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同类信息化项目案例(同类信息化项目是指同时含软件、硬件设备的信息化集成项目),每个案例计7分,最多计28分(提供合同复印件,未提供不计分)。

培训方案

25.0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设计合理,人员配备及安排合理,培训措施周详的,计25分; 投标人提供的培训方案设计有条理,人员配备及安排妥当,培训措施得当的,计10分; 投标人提供的有培训方案,有人员配备及安排,有培训措施的,计5分; 未提交培训方案的计0分。

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

———————————×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价格部分(F3)

投标报价

100.0

1、投标报价调整(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此仅限于中小企业产品,不是中小企业产品,此条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支持中小企业政府发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6%,中型企业产品投标报价扣除比例为3%; 注:如整包投标,整包某一品目为中小企业产品,只对其品目中小企业产品报价折扣,合计到投标报价总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环境标志产品加分(此仅限于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不是清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环保产品的价格

———————————×技术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技术加分,并合计到技术最终得分。

两型社会产品加分(此仅限于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且符合加分要素规定,不是目录内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以考虑)

所投两型产品的价格

———————————×商务权值×100×本项目加分比例= 应加分数

项目总价格

注:整包中某一品目为两型社会政府采购目录内产品时,只对该品目商务加分,并合计到商务最终得分。

评委评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值(A1+A2+……An=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推荐方式:整体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说明

1、计算过程中,算术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百分比亦取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2、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对其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名称:泸溪县人民法院

地址: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泸溪县武溪镇株洲路3

联系人:杨雅棋

电话:0743-426129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
联系人:冉光玲 邮编:410014
电 话:89665223 传真:8966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