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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垃圾站设备采购项目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垃圾站设备采购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02616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艺术职业学院垃圾站设备采购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1日
四、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67页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三章第13.5项、招标文件第74页第八章第七条重要说明中的:

付款条件(付款方式):设备到货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待当地环卫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5%。余款10%作为5%在质保金,验收合格一年后期满后无息。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修改为:设备到货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后支付合同价款的75%,待当地环卫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剩余合同价款的5%1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结算。甲方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合法税务发票。

2、原招标文件第67页招标文件前附表第三章第5.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实训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如时间发生改变,安装时间则以采购人另行通知为准。

招标文件第73第八章第五条项目实施要求中的

货物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实训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如时间发生改变,安装时间则以采购人另行通知为准。

修改为: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如时间发生改变,安装时间则以采购人另行通知为准。

3、相同之处作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五、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 址:长沙县星沙镇特立路与东八交汇处
联系人:易丽萍 电话:8883896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长沙国际企业中心第7栋B单元B602号
联系人:李佳宁 邮编:410000
电 话:18673521566 传真:0731-84628722